第(1/3)页 梁妙书悲催了。 她从一片淤泥中废力地拔出脚,高高卷起的裤脚上,早沾上了一篇黑黄的脏泥。锤了锤酸疼的腰背,又眯着眼睛,抬头看了看天空。 太阳火辣辣地晒在这片水田之上,没有半分容情。 所谓面朝黄土背朝天,大概说的就是这。 这已经是她穿书的第三天了。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,是书中一个存在感极低的女配。梁妙书之所以能够记得她,主要是因为…… 这货跟自己同名! 当然,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—— 原主就是个恋爱脑! 此时的端朝,群狼环伺,积贫积弱。恰逢新皇登基,朝内一切产业,百废待兴。 隐世多年的大儒万俟谦,重新出山,设教坛于家乡澜元镇。一时间,天下学子闻风而至。就连京城的一些大官,也把子女送了过来。 美其名曰:学点本事,为我朝效力! 就在这上下一心搞建设的浪潮中,原主身为当朝吏部尚书唯一的女儿,不思报国,一心扑在寒门学子尚启贤的身上。 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不说,还哭着喊着非君不嫁! 如此违背礼法之事,自然被当做一桩风流韵事,传得沸沸扬扬,甚至一度被传到了京城! 梁老尚书丢尽了老脸,气得与原主断绝了关系! 没了靠山,尚启贤再没有什么忌讳。 得知梁妙书要设计“生米煮成熟饭”之后,将计就计,偷梁换柱,将她成功推到了一个酒鬼的床上。 之后,尚启贤和真爱喻妍菲双宿双飞,他们灵魂契合,为端朝的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。 最后,尚启贤登阁拜相,喻妍菲则成了天下女子的楷模,流芳百世。 而梁妙书,自食恶果,嫁给酒鬼,不到两个月,就被活活打死了…… 尚在除草的梁壮士,轻轻叹了一口气。 以后,什么闪瞎眼的主角光环、虐成狗的爱恨情仇,都跟她没有关系了。 风华正茂、青春正盛,不拼了老命建设我朝,简直天理难容啊! 遥想三天以前,她还是生长在红旗下一枚根正苗红、前途一片大好的有志青年。 身为祖国涉密机构的研究人员,她每天蹲坐在办公室里,风吹不着,雨淋不着。 每天要做的事情,就是埋头做科研,势要为祖国的科技国防发展,燃烧每一颗脑细胞。 最大的爱好,就是研究之余,偷偷地看看狗血小说,缓解压力。 只可惜,壮志未酬魂先穿。 第(1/3)页